日志:
看來買下了 Nortel 后,Google 似乎還是躲不過『莫名其妙的專利侵權(quán)訴訟』。 這幾天東德州的法院判決 Google(其他類似的訴訟案,還告到了 Yahoo!、Amazon、AOL、Myspace 等公司,不過 Google 搶先發(fā)榜就是...)在一項專利侵權(quán)案中敗訴,Google 則被要求付出約五百萬美元的和解、授權(quán)相關(guān)費用;這家 Bedrock Computer Technologies LLC 拿出來告眾人的專利內(nèi)容,是一項跟 Linux kernel 有關(guān)的專利,而好死不死 Google 跟上述的一票公司家里頭服務(wù)器中所用的軟件,都有涉及到該項專利(專利原文叫做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information storage and retrieval using a hashing technique with external chaining and on-the-fly removal of expired data")。 而這樣的訴訟結(jié)果,預(yù)期也可能被拿來當做有用的案例,因此其他公司跟著一起上路的機率恐怕是不低;不過由于該案的初步結(jié)果是由郡級的法院所宣判,所以往后 Google 應(yīng)該會上訴,但是直接整組買下的可能性(如果評估過后,發(fā)現(xiàn)上訴成功機率不高),感覺也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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