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taizhou.com.cn 2011年05月07日 17:12:46 星期六 ——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金兼斌 成熟的網絡輿論平臺應該具有嚴格而完善的監(jiān)管體系,應該使思維清晰、理智健全的網民聲音得到有序表達,應該使理性寬容成為輿論氛圍的主流 ——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葛傲天 網絡啟蒙,是一個自我啟蒙的過程。每一個網民都是參與者、體驗者,網絡管理者與政府部門應該主動通過互動與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取信于民,獲得公眾的認同 ——文化學者吳祚來 近期,“網絡水軍”現(xiàn)象愈演愈烈。面對日趨復雜的網絡輿論環(huán)境,真相如何還原?網民和政府應該做些什么?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 警惕“水軍”綁架民意 2010年7月14日,香港娛樂八卦媒體壹周刊刊登了一篇題為《霸王致癌》的文章,文章爆料超級明星成龍、王菲代言的霸王品牌旗下洗發(fā)水產品含有致癌物質二噁烷。當天,國內各大網站紛紛轉載此篇報道,引起軒然大波。 后來,雖然經權威部門證實報道不實,霸王的商譽卻已受到嚴重損傷。“網絡水軍”在此案例中呼風喚雨的輿論操縱能力令人記憶猶新。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葛傲天認為,網絡平臺是一個自由、平等、開放的公共輿論空間,它的一個特點是,當一方的聲音過于強大時,獨立、理性、客觀的聲音往往就會消退,因為誰也不愿意逆勢而上,成為網絡上的“眾矢之的”。 因此“網絡推手”的拿手好戲之一,就是迎合網民大眾的心理和趣味,將時下的新聞熱點和網民情緒結合起來,通過“借勢”和“造勢”使部分網民在無意之中充當了其炒作的“托兒”或者“打手”,一旦輿論的洪流聚集,就很快以不可阻擋的力量席卷網絡。 葛傲天認為,一個典型的現(xiàn)象是,在當事人的身份涉及“富、官、警”這些敏感詞語的時候,有些網絡輿論總是刻意強調受害者的“漂亮”、“學業(yè)優(yōu)秀”、“孝順”、“貧困”等等,來獲取同情的力量,加大對施害者的仇恨,而仇恨的情感一旦過度膨脹,就會左右我們的判斷,讓他們離真相越來越遠。 “網絡水軍”的組織、策劃嚴密,行為分散,制造謠言或傳播話題快速而有效,導致受害者往往維權成本高昂且效果有限。更為嚴重的是,網絡民意的力量不僅僅局限在互聯(lián)網上的虛擬空間,在如潮的民意之下,還可能會對司法的公正執(zhí)行形成巨大的壓力,甚至造成個別權力部門為了“平息民意”以及“民憤”使裁決屈從于網絡輿論的現(xiàn)象發(fā)生。 究其本質,“網絡水軍”真正考驗的是公眾獨立思考和判斷的能力,也可以說考驗的是網絡輿論的成熟度。“成熟的網絡輿論平臺應該具有嚴格而完善的監(jiān)管體系,應該使思維清晰、理智健全的網民聲音得到有序表達,應該使理性寬容成為輿論氛圍的主流”,葛傲天說。 網民要提升辨別能力 “艾滋女”事件,是近年來另一起“網絡水軍”制造的典型案例。 2009年10月12日,一名自稱“閆德利”的寫手在博客上發(fā)文,自述15歲時被繼父強奸,后到北京上班,經人介紹去歌廳“坐臺”。 13日,此人在博客中發(fā)布一份共有279個電話號碼的“性接觸者通訊錄”,并稱自己于2009年9月初被檢查出感染艾滋病。該文稱,被曝光的電話號碼大都分布在北京、保定、石家莊,還有廣東等南方省份的“接觸者”與艾滋女事件當事人閆德利的照片。隨之一起公布的還有400余張照片,其中不乏“艷照”。 此事經網絡輿論的傳播、放大,尤其是少數(shù)人和網站的故意發(fā)帖炒作,一時間引發(fā)輿論關注熱潮。后經證實完全是子虛烏有。 在文化學者吳祚來看來,“網絡水軍”是有組織的、以贏利為目的、松散的網絡造勢團體,當事人出于某種商業(yè)或名譽目的,出資給網絡公關公司,雇用閑散的網民,通過海量的轉帖、跟帖、點擊,形成虛假的網絡民意,這就是典型的“網絡水軍”行為。 “而在另一些事件中,我們目前看不出有商業(yè)運作的背景支持,更多是網絡民意造成的。”吳祚來說,“網絡的虛擬性、網絡與現(xiàn)實隔著一層保護層,使我們保持一定的穩(wěn)定性與安全性,既可以感受到網絡民意的強大,而強大的網絡民意又不至于沖擊到現(xiàn)實生活”。 吳祚來認為,新聞是一個過程,網民在體驗與認知一個個新聞事件中,認識網絡新聞的特殊性與過程性,從而提升自我的理性與辨別能力,公民社會在這一過程中得以成長與成熟。網絡啟蒙,是一個自我啟蒙的過程。每一個網民都是參與者、體驗者,網絡管理者與政府部門應該主動通過互動與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取信于民,獲得公眾的認同。 須珍惜自身公信力 一個值得深思的現(xiàn)象是,在不少“網絡水軍”的案例中,有關部門即使站出來“辟謠”,但其聲音往往在第一時間被網上輿論的“狂潮”淹沒。如何看待這種現(xiàn)象?政府如何在此類事件中更好地說明真相,引導輿論? 對此,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金兼斌認為,建立和維護政府公信力和廉潔公正的聲譽,需要長期努力,而削弱和破壞公信力和聲譽則容易得多。因此,政府部門必須十分珍惜和重視其自身的公信力。這是其執(zhí)法或者執(zhí)政有效性的基礎。 金兼斌認為,一些案例都表明,當公信力失去信任時,“官方說法”或者“官方消息”的傳播效果也就喪失了。這就給各種肆意歪曲事實的說法甚至各種惡意猜想以大行其道的可乘之機。 當普通民眾情緒中對“官方說法”有先天質疑時,加上對當今社會種種不公正現(xiàn)象的直接或者間接的感受,其對事件的解讀往往容易有先入為主的判斷,這就給“網絡水軍”、“網絡推手”乘虛而入的時機。 在金兼斌看來,所謂“假作真時真亦假”,即公眾對事件真相不完全清楚時,容易對事件的起因作出“惡意的想象”,完全不利于執(zhí)法或者公權機關;即使整體而言,執(zhí)法機關或公權部門的執(zhí)法或者執(zhí)政是公平公正的。 “因此,公權部門必須對自己的權力所負載的責任和道義有高度的敬畏。這種敬畏應體現(xiàn)在日常的執(zhí)政為民的實踐中,而不是只體現(xiàn)在曝光后的突發(fā)事件的處理中”,金兼斌說。 責任編輯:劉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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