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隨州曾都區(qū)洛陽鎮(zhèn)居民陳寶清因阻止鎮(zhèn)小學在她家門口砌圍墻,18日上午,該校校長任邵新雇人行兇,將其鎖在院內毆打,她一氣之下喝了農藥,校長不但不施救反而開門放走兇手。在部隊服役的兒子抱著母親尸體痛哭:我在外保家衛(wèi)國,卻保護不了自己的母親!請轉發(fā),呼吁法律公正,嚴懲兇手!
雖然,社會那么大,我們都顯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是渺小,但至少,我們能盡自己的微薄力量,去傳遞一種公正的聲音,即使它可能被洶涌而至的繁雜信息掩蓋,但至少,我們知道,自己是個有道義的人。
寫這個帖子的心情是十分沉重的。就在今天中午,我接到一個朋友的電話,他告訴我,他們家建房子因為圍墻等事與隔壁某單位發(fā)生糾紛,他的母親被人毆打致死。我的這位朋友,是武警現役,湖北隨州人,服役于湖北咸寧。他給我打這個電話的時候顯得異常冷靜,恰恰是這種冷靜讓我很是擔心。任何安慰的話語說出來似乎都顯得那么蒼白,因為他的母親不在了!雖然我暫時不知道事情的具體經過,只聽說有可能是對方雇人行兇,但是,從這件事我們不得不去反思,這個社會究竟是怎么了?法治社會,越來越多的人卻已經不愿意用法律手段去解決紛爭了,到底是什么,讓某些人膽大妄為了?又到底是什么,讓某些淡漠了法律意識與社會道義?
以暴制暴,歷來都不是一種可取的方式。因此我給朋友發(fā)短信,告訴他,一定要通過正規(guī)的法律渠道去解決,一、報警;二;報告組織。但社會的潛規(guī)則讓我們每個人都會在冥冥之中有種這樣的看法,敢“雇人行兇”的,都不簡單,不亞于李剛的兒子敢隨便撞人,而普通老百姓,誰不是夾著尾巴過日子?吃點虧也只能往肚里咽。我不想用“他保衛(wèi)著人民,卻保護不好自己的母親”這樣嘩眾取寵的話語,但是事實不正如此嗎?他是一名基層警官,當地的重大會議他都帶著他的兵去執(zhí)行安保任務,就算要抗洪搶險了,他也理所當然要沖在最前面,可是,那個生他養(yǎng)他的人,卻來不及見兒子最后一面,被幾個不認識的男人無情毆打致死,你們心寒嗎?至少我很心寒,他奉獻著自己的青春,究竟保衛(wèi)了誰?
發(fā)這個帖子的目的只是想形成一股輿論勢力,事情已經移交有關部門處理,我也在等朋友的電話,告訴我后續(xù),但是,在這樣的一個社會,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但我不相信執(zhí)法者能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我們不得不做好被“特權”、被“暗箱操作”的準備,所以,我把這個事發(fā)在公共論壇,我們也已經聯(lián)系了湖北當地的媒體,希望能起到一個監(jiān)督的作用。不管哪一方有理,“雇人行兇”就已經觸犯了國家刑法,已經與“法治社會”相悖,必須嚴懲兇手,還我朋友以及他家人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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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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