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5日起,我市交警部門對非機動車、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先期“以教育和勸阻為主”的管理。記者了解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對于非機動車、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本可進行10-50元罰款,而考慮到湛江的實際情況,我市交警部門先期將采用要求交通違法行為人在路口舉牌宣傳交通文明10分鐘的方法,對交通違法行為人“小懲大誡”。而此舉自昨日起實施后,在市民中引起了熱議。
被罰感受:“罰站”比罰款難受 據了解到,為加強早、晚高峰時間段(上午:8:00-9:00;下午17:30-18:30)對違反交通法規(guī)的市民教育引導,交警部門在市區(qū)體育南路路口、樂華路人民大道路口、康順路口、龍潮路口等行人和非機動車較為密集的路口進行管控,凡是違反交通法規(guī)的摩托車主、非機動車主及行人,都被要求舉牌宣傳交通文明10分鐘。
昨日下午6時,在交通繁忙的康順路口,看到一名40歲左右的男子和一名50歲左右的女士,還有三名年輕人舉著“請走斑馬線”的牌子在該路口的行人島上“罰站”,他們有的害羞地用牌子遮住臉,有的隨意地拿著牌子但不舉高,有的一邊舉著牌子“罰站”一邊嘴里罵罵咧咧。
面對提問,這名40歲左右的男子顯得很難為情,他看了記者一眼,很不情愿地說道,“過馬路沒看紅燈而已嘛,以前每天都是這樣走的,倒霉!”據了解,這些被罰舉牌的市民中有四人都是因為過馬路時闖紅燈,而另一位青年則是騎電動車時沖進了機動車道,被交通協(xié)管員攔了下來。
在廣湛路口,一名一手拿著牌子,一手扶著電動車的男子因為下班途中逆行而被交警直接攔下,只見他手上的牌子寫著“做文明市民,為創(chuàng)衛(wèi)出力”的字樣。他說:“被抓到,真倒霉!舉牌子站在這里,要是被同事和朋友看到,好丟臉?。 碑斢浾邌査窃敢饬P款還是愿意“罰站”時,他一口回答,“我情愿罰款,這‘罰站’比罰款還難受!” 來源:半島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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